彭水县《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

10.05.2015  09:12
       

近日,彭水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彭水委办发〔2015〕30号),这是在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14〕31号)的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彭水档案工作实际提出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了彭水县新时期档案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彭水档案工作未来10年的目标任务,以及近年将在人力、财力、物力上采取的保障措施等,明确了县级各单位部门在支持档案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为抓好彭水县新时期档案工作指明了方向、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为彭水档案工作再上台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