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 扎实开展水污染防治

18.05.2017  16:19

  一是严把项目审批关,源头控制新污染源产生。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实施区域总量控制,对于不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不能实现达标排放、不符合产业政策或规划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

    二是强化污染源日常监管。采用污染企业“一企一档”的管理手段,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是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专项行动,结合辖区实际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重金属污染整治、重点行业水污染整治等一系列行动,取缔、关闭塑料加工企业、黑作坊30余家。

    四是强化《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力度。《水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立案查处涉水违法案件60余件,处罚金额173万,其中涉嫌犯罪移交公安机关2件。全面贯彻落实了《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有效打击了涉水企业的违法行为,保障了合川区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