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法院“五举措”化解民间借贷纠纷
19.08.2015 12:18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强化案件调解。对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的借贷纠纷,主动邀请双方亲朋好友出面调解,协商化解纠纷;对于涉及人数众多的借贷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小微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以民间借贷形式融资用于企业发展的案件、判决后难以执行的案件,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对接,借助政府部门、行业调解组织等力量,形成化解矛盾合力,高效、和谐解决民间借贷纠纷。1-7月,调解率为70.1%,其中邀请、委托调解占比47%,调解成功率85%。
二是提升案件效果。强化证据质证认证,确保案件事实清楚;遵循法律规定,严格认定借贷利息,依法厘清合法借款与非法借贷、融资。对案情和法律关系较为简单的民间借贷,立案后将案件分流至速裁庭快速审理;建立类型化案件处理机制,实行类似案件集约办理;落实2人专门负责民间借贷纠纷送达工作,为后续审理奠定效率基础。1-7月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率同比增加5.6个百分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同比增长一倍。
三是防范虚假诉讼。强化立案过程中的诉讼诚信宣传和提示工作,发放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创设释明环节派1名干警释明虚构债权债务、扩大债权债务范围、将过高利息在借款时予以扣除、将所欠赌债以“合法”借贷形式确定等情形的法律责任和危害,警示潜在虚假诉讼当事人。1-7月,彭水法院发放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704份。
四是健全协调机制。为强化风险防范、规范金融秩序,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司法建议,发出预警信息,供相关部门决策参考;对存在高利贷、赌债、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现象的,及时向公安、工商等部门通报移送;对有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隐患的群体性纠纷,及时向党委、政府通报。1-7月,发出司法建议2份,县委、县政府通报群体性借贷解纷1起。
五是加强法律宣传。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载体,7次对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法律知识进行宣传。发布1期典型案例曝光案件2起,组织1次庭审观摩,实行裁判文书100%上网公开,强化公民对借贷风险的认知、防范、法律意识。 来源:彭水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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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2015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