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法院四结合深入推进巡回审判工作
20.01.2016 15:41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推进巡回审判和便民诉讼网络建设相结合。针对辖区地域较广,农村群众分散的特点,充分利用已经建立起的34个便民诉讼联络点地功效,不断完善各基层法庭和便民诉讼联络点管理制度、人员配备、办公设施,并固定巡回办案的时间、场所和办案人员,切实方便了群众诉讼,有效地维护了当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是推进巡回审判与指导人民调解相结合。在巡回审理过程中,积极邀请基层调解组织和行业调解组织的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办理,认真做好对当地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工作,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水平,从而更好地促进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全院巡回审判的228宗案件中,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的案件达178宗,调撤率达78%,其中人民调解员参与率为100%。
三是推进巡回审判与矛盾排查化解相结合。在巡回审判中,选取婚姻家庭、侵权赔偿、相邻关系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充分利用已建立的便民诉讼联络点,通过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等巡回审判活动,有效化解当事人间的矛盾纠纷。同时,在巡回审判中,加强与当地群众及基层组织的沟通交流,联合排查和调处具有苗头性、倾向性、源头性的矛盾纠纷,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全年通过巡回审理,发现矛盾纠纷244起,化解诉外矛盾纠纷106起。
四是推进巡回审判与切实维护民生权益相结合。扎实开展关注维护民生权益的活动,把深入推进巡回审判网络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在已有34个固定便民诉讼联络点的基础上,根据群众需要和审判工作特点,不断拓宽便民诉讼网络范围,便利当事人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也为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彭水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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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016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