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法院规范法庭值班接访工作方便群众诉讼

28.05.2015  14:08
  为强化人民法庭司法便民、推进法庭规范化建设,彭水法院就人民法庭值班、接访工作进行规范。

  强化工作纪律。周二至周四为驻庭办案时间,干警非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庭、迟到早退,周一和周五可在院机关办案或处理相关事务。在院机关办案期间,3人以上的法庭应安排人员值班。节假日和因工作需要在驻庭期间内离开辖区的,应安排人员值班。因工作和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全庭人员一同离开的,应将去向、联系方式等事项在显要位置进行明确告示。

  细化工作要求。驻庭办案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统一的作息时间规定,立案窗口应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负责审查立案、解答咨询、接待来访、上传下达、提供诉讼指导、车辆进出停放、法庭安全巡视,同时负责下班时的门窗关闭、卷宗入柜、电源断开的检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法庭须将当月的值班情况书面报告分管领导。

  规范信访接待。健全完善来信来访办理制度,一般来信由当日值班干警依法登记处理;处理确有困难的,及时报告庭长共同做好化解工作;反映干警违法违纪的,转报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所询问的事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一次性详细告知其相关的主管部门;对无理取闹、妨碍法庭工作秩序的,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向上报告并协调公安机关处理;对重大集访和其它突发事件,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通报、联系当地党委政府。

  努力文明接访。接待接访努力做到“三个应当”:应当耐心听诉、认真记录、及时答复、定期催办、按时反馈;应当通俗易懂、依理依法、准确规范、文明平和、礼貌道别;对当事人的失礼过激言行应当宽容、包涵、大度。 来源:彭水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