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一男子危害疫情防控工作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

04.02.2020  21:12

2月4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危害疫情防控工作的犯罪嫌疑人汪某友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汪某友(男,59岁,永川区人),准备1月28日举办十余桌生日宴席,因疫情防控需要被要求停办。1月26日9时许,汪某友携鞭炮、汽油到村委会便民服务中心,与村干部争论未果后,10时许,其关上服务中心大门,在自己腰间捆上鞭炮、胸前浇上汽油,手持打火机试图恐吓威胁村委会同意其举办生日宴席。随后,汪某友被赶到现场的永川区公安局民警控制,并于当日被刑事拘留。案发时,二楼的服务中心内留有4名村干部,楼下村卫生室有十余名患者就医,2名正在输液的病人被紧急转移,现场无人员伤亡。

案发后,永川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2月2日,永川区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犯罪嫌疑人汪某友移送永川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2月3日,永川区检察院依法告知了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审查了全案证据,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充分讨论,市检察院、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听取了案情汇报并指导案件办理。2月4日,永川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汪某友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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