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法律援助中心严把“经济审查关”

30.07.2015  19:09

近期,中办、国办公布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对于法律援助工作又提出了新需求,为切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永川区法律援助中心依法履行职责,严把“经济审查关”,切实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优程序,畅渠道。对农民工支付报酬、工伤赔偿、残疾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免于经济困难审查程序,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援助。

二、多途径,严审查。对其他类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的经济困难标准采取:一“”,看是否有镇(街)基层人民政府的证明;二“”,对受援人进行询问,了解受援人及其家庭的收入状况;三“”,中心工作人员亲自到受援人所在村(社区)实地调查核实,确保经济困难标准的客观真实。

三、抓宣传,促民生。一是通过电视、电话、网络、报纸等媒介积极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印发宣传单、环保购物袋等宣传品发放到社区、街道,让广大群众清晰的掌握经济困难标准。二是通过对镇街综治专干和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培训,让其充分知晓制定经济困难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此举有效避免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给于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给予法律援助”的现象,把有限的惠民资金用到真正需要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身边,实现了法律援助惠民心、得民意、暖民心。今年1-6月,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94件,已办结887件。共计农民工维权案件807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707.19万元,持续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