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检察院试点 危险驾驶案立案当天就起诉

24.05.2017  15:56

△江北区检察院在辖区交巡警支队设立检察官办公室。

对于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来说,从立案侦查到判决往往会经历几个月的时间,先后要到公安、检察院、法院三个机关处理相关事宜,他们在接受法律惩罚的同时,也会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而今后,此类案件只需要两天就可以审结。

23日,江北区检察院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林枫(化名)审查起诉,这是江北区检察院在辖区交巡警支队检察官办公室设立以来,办理的全市首例立案当天就起诉的刑事案件。

5月的一天晚上9时许,从朋友家吃饭并饮酒的林枫开车回家途中,被警方查获,他的静脉血样酒精含量鉴定结果为138.4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检察官对当事人进行讯问。

23日上午,林枫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移送至江北区检察院。中午1点,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谢春梅与检察官助理余名洋对他进行讯问,此后案件经检方审查后向江北区法院提起公诉,该案将在今日下午开庭审理。

另一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文敏(化名)和林枫一样,在立案当天就被江北区检察院审查后提起公诉。

去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3日表决通过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重庆成为首批试点的18个城市之一。根据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江北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介绍,今年3月,该院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协商后,决定对于轻微刑事案件,结合认罪认罚机制,适用速裁程序,提高诉讼效率,在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设立检察官办公室,着重处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相关案件,提高刑事诉讼效率。

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机动大队副大队长鲁敏表示,检察官在公安机关“上班”,并提前介入案件,加快了办案流程,一般一两个月的办案流程,现在从立案到判决,最快两天就能审结。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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