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法院“家事法庭”进“家门”

13.04.2015  13:28
  近日,江北法院到五里店街道蒋老太家中审理了一起继承纠纷,将“家事法庭”搬进当事人“家门”。

  国徽挂上墙,饭桌变审判台,下午2点半,蒋老太的客厅被布置成一个临时法庭。蒋老太上午刚出院,裹着被子坐在法官身旁,她特别授权的法律工作者小张则坐在原告席上,对面坐着她的孩子们。

  85岁的蒋老太是原告,与老伴陈某育有四子女。老伴去世时留下一处房产,蒋老太此次将孩子们告上法庭,就是请求依法分割该房屋。

  “这是你的真实意思吗?”当小张念完起诉状后,法官转身询问蒋老太,“对头,我就是这样想的。”蒋老太不住点头。可是被告们却各有各的想法,老大主张“分而不割”,即同意确认房产份额,但不同意母亲在世时分割房屋;老二、老三赞同大哥的观点,并对老四抱有不满;老四同意母亲的意见,并表示即使分割房产也会一直照顾母亲。整个庭审紧张有序,“旁听席”上家属们忍不住七嘴八舌发表意见,被法官适时制止,案件将择期宣判。

  据悉,“家事法庭”进“家门”是江北法院继“庭审进街镇”后推出的又一便民举措,专门针对当事人年迈体弱、交通不便的赡养扶养、离婚析产等纠纷,到当事人家中开庭,切实减少“跑累”,降低诉讼成本。 来源:江北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