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城乡建委“四举措”保障安全生产

25.12.2015  17:53

今年以来,江津区城乡建委大力排查安全隐患,着力提高监管效能,使全区建筑行业事故总数、死亡人数同比均大幅下降。

一是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所有班子成员坚持每月至少1次深入一线检查安全,了解行业领域安全问题,讨论研究安全工作;开展班子成员与重点企业谈心对话活动,全年参加谈心活动重点企业28家,企业负责人34人。

二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全年建筑起重设备新备案19台,办理安装告知552台,使用登记481台,办理拆卸告知546台,安全标准化管理达100%。4个项目获得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称号,2个项目获得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称号。

三是加强安全监管法治化建设。组织28个检查组,开展“除隐患,保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在建工程312项,排查整改隐患341项;开展危大工程落实施工方案和深化“两防”专项行动,组织深基坑、脚手架等专项方案专家组论证93次,排查整改隐患68项。组织专家和监管人员,开展施工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排查工程189项,建筑面积780.18万平方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28份,整改隐患739项。

四是加强安全文化素质建设。开展安监站、“三类”人员和农民工三个层面的安全培训教育,组织企业开展农民工平安卡培训10000余人,办理平安卡9888人,创建安全培训示范企业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