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安监局“四责任”促安监工作上新台阶

22.09.2015  17:15

为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江津区安监局强化四个责任,促进安监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责任意识。责任意识强,再危险的工作也能减少风险;责任意识差,再安全的岗位也会出现险情。区安监局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落实,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二是责任能力。有了强烈的责任意识,必须要有相应的责任能力。区安监局强化责任能力,采取聘请专家开展“安监大讲坛”集中培训、机关干部“安监大课堂”个人展示、在江津电视台“为人民服务栏目”开展“安监人自己讲”宣传和个人业余时间学习等方式,全力提高机关干部理论和业务综合素质。

三是责任行为。有了责任意识和责任能力,必须体现在责任行为上。区安监局强化责任行为,坚持“两联一蹲”工作方法(即局领导联系片区,一般干部联系镇街,蹲点重点企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镇街、企业和生产第一线开展安全检查,做到两个三分之二(即三分之二人的人员,三分之二的时间深入一线开展安全检查)。

四是责任追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区安监局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做到依法检查、严格执法、严肃整改、失职追责,坚决依法关停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上限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