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实施“三个一”确保安全生产监管

17.03.2015  20:47

江津区认真分析总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结合实际,积极完善各项管控举措,实施“三个一”措施,确保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制定一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强化源头管理和过程控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效能。年初,区安委会要求各镇街、园区制定符合实际的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要求计划要明确每月执法检查的时间、企业名单、牵头部门、配合单位,可操作性要强,同时要按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区安委会督查组在2015年第一季度第一轮的督查中,针对此项内容进行了严格督查,对计划不具体、操作性不强的单位,要求立即整改并向全区进行了通报。在第二轮的督查中进行了复查,大多数单位的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已经进行了整改,可操作性变强了。

签订一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年初,区委区政府与各镇街、园区和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严格按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进行打分考核。

签订一份“安全生产承诺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区所有企业要向当地镇街、园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同时各镇街、园区要督促企业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安全承诺,接受各方监督。企业也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明确各个层级一直到班组岗位的双向安全承诺事项,并签订和公开承诺书。各级督查中都要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履行承诺职责情况、承诺内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督办整改,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承诺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