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森林公安局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重庆市江津区森林公安局民警纪律作风量化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以此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推动队伍向规范化迈进。
《重庆市江津区森林公安局民警纪律作风量化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是在局领导班子通过务实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报请区林业局党组同意后实施的,是规范民警行为、转变工作作风、严肃警容警纪的一项重要制度。一是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民警纪律作风量化考核评价办公室,由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政委任副主任,副局长及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组成,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复核申诉、督促检查等。二是对民警纪律作风实行量化定时评价。每名民警全年评价基本分值为12分,对违反规定内容的扣减相应分值,量化评价每月定时开展,通过集体研究、审核公示、申请复核、答复修正等程序确定民警上月纪律作风考核结果。三是严格惩处,实行黄橙红三色预警机制。根据民警所扣分值启动相应预警,分别由区森林公安局主要领导、区林业局分管领导与纪检部门、区林业局主要领导分层次开展谈话、警示谈话、约谈等,同时与表彰奖励、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挂钓,确保制度执行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