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15.02.2017  01:05

 

江津区委教育工委紧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制定出台《江津区中小学党员教师“十做十不做”》,进一步规范党员教师言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一是人人参与“写”,凝聚党员共识。 在全区中小学党员教师中组织开展“十做十不做”表述语征集与践行活动,号召党员教师结合个人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一人撰写一条表述语,每人践行十条新要求”。根据党员教师撰写的3500余条表述语,从中评选出60条优秀表述语,在此基础上,组织教育系统名师、专家和党务干部召开讨论会,最终提炼形成简洁易记的“十做十不做”规范,从政治品质、理想信念、纪律规矩、道德情操、职业操守、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提出10条要求,为党员教师树立高线、划出底线。

二是联系实际“学”,提高思想认识。 把“十做十不做”作为党员教师“两学一做”重要学习内容,通过校园网、QQ、微信、宣传栏等渠道大力宣传,采取集中学、自主学、讨论学等形式,组织党员教师结合个人言行表现,认真学习领会。把“十做十不做”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教师对照“十做十不做”要求,联系个人实际查找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是非观念,增强贯彻落实10条要求的行动自觉。

三是对照要求“做”,形成常态长效。 把“十做十不做”融入党员教师日常教育管理,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制度,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标准,作为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形式,动态跟踪督查党员教师日常言行表现,督促党员教师自觉把“十做十不做”落实到学习、工作、生活中,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展现新时期党员教师良好风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