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机制创新

26.10.2015  10:0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根据中央和重庆市的安排部署,江津区及时启动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改革工作,自4月以来,经宣传动员、组织推荐、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确定、社会公示、报重庆市司法局核准,确定胡宾凯、韩治林、徐高、胡海、罗丽、杨渝江、杨继红等7名同志获得重庆市人民监督员殊荣。2015年7月20日至21日,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重庆市人民监督员选任颁证仪式暨初任培训会议。

  为进一步推进该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探索人民监督员新的工作机制,2015年10月23日上午,区检察院、区司法局联合召开了江津区人民监督员工作座谈会。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文军、区司法局局长易启宏、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黄维莺塈全体人民监督员和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出席了座谈会。人民监督工作座谈会主要是旨在进一步增进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了解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历史沿革和相关业务知识,尽快熟悉刑事办案的环节、标准和流程,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保密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保障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履行职责。

  参会同志一行参观了区检察院控申大厅、案管中心、检察文化长廊和院史陈列室,听取了黄维莺同志2015年检察院工作情况和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介绍,签订了人民监督员保密承诺书,连任、新任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工作交流发言,易启宏同志就司法行政系统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对人民监督员提出了希望,最后,蒋文军同志作了讲话。

  会议肯定了该区在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中总结的四项制度,继续加强区检察院和区司法局之间的协调配合,要求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要借鉴行之有效的监督方法,积极参加监督工作,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一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修养,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履行监督职责的关系,积极参加检察机关组织的案件监督工作,尽心尽力地履行监督职责,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二是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大胆开展监督;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从社会良知、公众感情和道德角度提出有关监督意见,转达人民群众的意见和意愿。三是要把握好监督范围,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四是要拓宽监督视野,在监督的同时,要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帮助并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

  会上还对2016年人民监督员接待日作了安排。区司法局副局长陈中银同志主持了当天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