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镇街健全“四大”工作制度 促进基层综合监管规范运行
14.04.2015 12:22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促进基层综合监管规范运行,江津区积极探索,在各镇街健全完善“四大”工作制度,并按制度严格执行。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制度要求各镇街、园区党委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各镇街、园区政府每个月分析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二是健全抄告制度。各镇街、园区安办在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安全隐患,属于其它行业专项监管的,利用好抄告制度,实行抄告,并督促落实。抄告时必须明确需办理事项,办理要求,办理时限和反馈时间,做到闭环。
三是健全通报制度。各镇街、园区根据本地实际,定期不定期地通报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既可通报好的做法、特点亮点等,起到经验交流作用,也可通报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起到警示作用。
四是健全约谈制度。各镇街、园区认真排查,对本辖区内安全问题较多,隐患较严重的行业或企业进行约谈。约谈时做好约谈记录,对约谈无效的可以进行媒体爆光或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4.04.2015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