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江津支队荣获“重庆市文明单位”称号
12.08.2015 12:43
本文来源: 消防网
授牌仪式上,谢华科长宣读了中共重庆市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重庆市文明城区(县城)、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决定》,区委宣传部卢加润常务副部长为支队喜获“重庆市文明单位”称号进行了授牌。
罗启才政委代表支队党委对区委区政府长期以来对支队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支队近年来的创建工作做了汇报。他谈到,重庆市文明单位获得,是支队的喜事,也是我们全体官兵的光荣和自豪。要求支队官兵倍加珍惜荣誉,秉承文明单位优良作风,真正做到牢记宗旨,让人民满意,使争创文明单位活动向更高台阶不断迈进。
最后,卢加润副部长对支队获得这一荣誉表示衷心的祝贺,充分肯定了支队在创建“重庆市文明单位”活动中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市委、市政府命名的重庆市文明单位,是从全区200余家文明单位遴选,在获得区级文明单位标兵的基础上,三年评选一次并升格由市委、市政府命名的,荣誉来之不易。希望消防支队要以此次成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为契机,继续起好排头兵作用。消防部队要永远走在文明单位前列,不断加强政治学习、严格部队纪律、练就过硬本领,当好旗帜,做好表率,引领周围群众,调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热情;继续树立好文明单位榜样,传播正能量。要围绕部队中心任务,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部队优良传统,增强官兵文明观念,做好示范引领作用,为精神文明单位建设传播正能量;继续深化创建工作。消防支队要以此为新的起点,继续探索和创新文明工作,一如既往地带领广大官兵,发扬部队优良传统,加强官兵思想道德建设,为江津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精神力量和道德滋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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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2015 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