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由海关总署牵头,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等8个部委组成的联合验收组,对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一期)进行了验收评审,并同意其通过验收。这标志着江津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江津综保区)正式进入封关运行新阶段。
江津综保区于2017年1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2.21平方公里,另外还规划了27.9平方公里的网外配套区。此次通过验收的是江津综保区(一期)已围网的1.28平方公里区域。
联合验收组经实地验收一致评审认为:江津综保区(一期)的基础和监管设施符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已具备封关运行条件,同意通过验收。随后,联合验收组与重庆市人民政府签署了《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一期)验收纪要》,并为江津综保区颁发了(一期)验收合格证书。
江津综保区是我市继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和西永综合保税区之后的第三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它的验收封关,将为我市扩大开放再添一张新名片、再增一个新平台。
江津综保区负责人表示,将以验收为新起点,积极探索改革创新,扎实推进招商、运行、管理,努力将其建设成为重庆市开放平台体系的重要节点、西部“水公铁”枢纽型综合保税贸易集聚区、西部重要高端装备和智能终端研发制造基地、“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载体。
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一期)通过国家验收 正式进入封关运行阶段 -
重庆16:12 24.04.2018 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