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区法院向区救助管理站发出司法建议取得良好效果
30.01.2015 18:32
本文来源: 法院
沙区法院少年庭在审理一起抚养纠纷案件时,原、被告将未成年人遗弃法庭,为解决未成年人的临时安置问题,承办法官联系了区救助站,但救助站以该未成年人不是流浪儿童,且户籍不在本地为由,拒绝收留救助。
为此,沙区法院给区救助站提出针对性建议,建议区救助站本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完善救助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并建议将此类困境未成年人纳入救助范围。
据悉,自收到该院司法建议后,区救助站高度重视,积极沟通协调,据了解,沙区区内相关部门已着手成立“沙坪坝区未成年人中心”,以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小小的司法建议书,成为法院能动司法的有效载体,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沙坪坝区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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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2015 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