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切实加强校长队伍建设

21.03.2018  18:51

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20字好干部要求,以教育家办学为指向,确立学校校长选拔“四有”标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选拔任用纪律,在区委组织部指导下认真做好学校处级干部的推荐工作。坚持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与交接制度 廉政风险点预警制度 校级干部违纪违规诫免谈话与处理制度 干部失职渎职行为问责制度等,促进干部提拔、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加强干部培训培养。 构建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培训三级研修体系,现有区内校长培训基地8个、区内名校长工作室4个,全国骨干校长高级研修18人次,北京上海挂职培训20人次,市级骨干校长高级研修50人次,卓越校长中新合作培养计划3人,北京上海高校基地全体培训。健全东西部干部交流培养制度,通过鼓励东部片区优秀干部到西部片区交流任职,建立支教、交流干部在评优评先、提拔任用上给予优先考虑等激励制度,目前,从东部到西部交流任职的校级干部30余人,对提升西部片区新建校、薄弱学校的办学质量作用明显。   

三是健全干部考核机制。 干部考核重办学实绩,摆脱单一的以个人述职、民主投票为依据的考核方式,加入“中小学内涵发展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衡量标准,探索新的校长评价与考核机制。加强对干部履职的过程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较多、班子问题突出的校级干部,由纪检组(纪工委)、党政办联合开展任职中期考察,摸索建立能上能下的校长选任机制。近3年已有2名校级干部经中期考察核实后被免职,3个校级领导班子因为不团结被调整。近年来,沙坪坝区教委共对8名存在违纪违规、失职渎职行为的校级干部分别给予了行政撤职、免职、降职、党内警告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