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公布水利系统法定途径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 

30.09.2016  18:14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要求,厘清信访与其他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市水利局于9月底完成了“水利系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2016年版)”。

        该清单梳理了水利业务管理、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廉政建设3大类,含水政执法、水事纠纷、水资源保护、水价与收费、工程招投标、工程运行管理、河道管理、防汛、移民管理等43项依法处理事项,具体明细了法律和政策依据、法定途径。

        (稿源: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