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四举措”助农民工维权

27.10.2015  17:48
      一是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充分利用“三月法制宣传月”、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暨国家宪法日、农民工日、春节等时间节点,通过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园区、进工地等活动,大力宣传《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把维权知识送到农民工手中,今年来,已累计向农民工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2万余份、《农民工维权手册》6000余份、《法律援助指南》5000余册;通过武陵都市报、重庆市司法行政网、《黔江法治》等载体,广泛宣传农民工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和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援助律师先进事迹,进一步提高了农民工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二是 降低援助门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与重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签订《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执行协议》,为农民工等五类困难群体提供降低门槛的法律援助,凡是涉及农民工讨薪和工伤类的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免予经济状况审查,最大限度地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三是 开辟绿色通道,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便捷服务。开通“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指派援助律师每周三到区群众诉求服务中心坐班,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现场受理援助案件,确保农民工询有所获;在上海浦东和新疆米东等农民工集中地设立援助工作站,积极推行电话申请和网上申请,方便农民工异地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中心安排专业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农民工接待,对农民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简化审查受理程序,实行先受理后补充证明材料,做到快速受理、迅速指派。

四是 加强自身建设,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组织编印《黔江区法律援助工作手册》1000册,发到全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各法律援助联络点,做到人手一册,供大家学习和办案参考,进一步规范我区法律援助工作规程、办案程序和案卷管理;规范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注重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跟踪和经验总结,定期召开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让经常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与各有关部门共同探讨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对所有承办案件进行跟踪回访,确保涉及到农民工的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都能让受援人满意。

今年1-9月,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04件,其中涉及到农民工的435件,占比达61.8%,结案531件,其中涉及到农民工的297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529.53万元。2013年1月,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重庆川东南律师事务所被市律协评为2015年度最佳奉献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