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司法局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及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重庆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黔江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一是成立农民工维权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二是向社区群众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2万余份、《农民工维权手册》1万余册,并利用报纸、电视、《黔江手机报》等多种媒介大势宣传与农民工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农民工维权意识;三是开辟绿色通道,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便捷服务,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及工伤保险待遇案件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办理;四是开通“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指派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每周三到区群众诉求服务中心值班,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五是完善便民服务网络,积极推行网上申请,区局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4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机构为支点,219个村级法律援助联络点为补充,异地农民工维权联络点为延伸的法律援助四级网络体系。截止6月30日,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40件,为440名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515.96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