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法院“三化三制”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
30.12.2015 17:39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队伍正规化。严格按照要求,召开人民陪审员随机选任动员大会,向社会发布选任公告,《梁平报》、《梁平手机报》、《梁平电视台》连续刊登或播放15期,发放宣传单6127份,片区座谈21场。确立“定向分类、员额控制、随机产生”的原则,将全县人民陪审员分为案管辖区类和专业背景类,于今年8月底通过“三随机”方式从全县93万人口的选民或常住人口中产生了200名人民陪审员。经县纪委、县公安局等部门审查合格,报市二中法院审核确认后,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了新产生的人民陪审员。
二是管理信息化。自主研发了人民陪审员综合服务平台,平台下设集人民陪审员信息采集、人员管理、形象展示于一体的人员管理系统,可对人民陪审员的详细信息予以新增、修改、审核、浏览、查询等,建立《现任人民陪审员信息库》、《候选人民陪审员信息库》和《历任人民陪审员信息库》,用信息化支撑人员管理。
三是公信可量化。提出人民陪审“99619”目标,即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90%以上,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0%以上、调解撤诉结案率60%以上、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10%以下,案件回访中对人民陪审员满意率90%以上。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基础台账》,将参审案件服判息诉率、民事案件调撤率等指标纳入评估分析内容,并作为对陪审员进行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归入其业绩档案。
四是推行事实认定清单制。以案件审理时间为主线,对庭前阅卷、法庭调查、合议庭评议等参审行为进行细化和明确,要求人民陪审员在参审案件过程中填制《参审案件事实认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作为评议时发表事实认定意见的重要依据,并归入内卷保存,确保审理思路清晰,避免陪而不审、审而不议。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460件、706人次,填写《审案件事实认定清单》706份,填制率100%。合议庭的承办法官也须填制《案件审理清单》,为指导人民陪审员填制《清单》提供参考和指导的依据。
五是推行庭审评议两段制。人陪审员在案件评议过程中,按照姓名拼音字母为序发言,参照《清单》围绕参审案件的事实认定问题、证据采信问题独立发表意见,并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认定。承办法官在事实认定基础上提出法律适用意见,仅征求人民陪审员意见,不进行表决,使之更加符合人民陪审员的实际情况和审判规律。评议过程由书记员完整记入笔录,避免简单附议,利于错误归责,提升陪审效果。
六是推行参审案件均衡制。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案件,除法律有明确规定由法官独任审理或者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以外,均可以适用人民陪审制审理”,但每个人民陪审员当年度参审案件不得超过8件,以保证参审人员的均衡性。 来源:梁平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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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2015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