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法院“三化”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27.10.2015 16:22
本文来源: 法院
联络督查“制度化”。出台《联络督查工作实施办法》,健全机制,强化责任,推动联络督查工作有效落实。丰富联络督查工作方式,通过主动通报法院工作、聘为特邀监督员、邀请旁听庭审、常态化走访、网络平台沟通等方式进行联络,并积极探索多形式、多渠道的联络方式,增强代表委员联络意识,确保督查联络的实效性。强化联络督查工作责任,将联络督查工作开展情况,纳为年度目标评估和部门工作评估内容,每双月通报一次专项督查事项办理情况,将督查情况作为个人绩效评估、评优评先和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汇报工作“常态化”。坚持每月、每半年向人大汇报法院工作。今年8月,该院召开专题会议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法院201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内容包括履行审判职能、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审判管理、提升司法能力、主动接受监督等方面,并就代表们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应,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吕进等参加汇报会。吕进指出,法院要从坚持司法为民,促进公正司法,认真履行职责,服务发展大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工作。代表们一致认为该院2015年上半年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司法改革逐步推进,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监督意识日渐增强,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
邀请调研“具体化”。对重大工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调研。今年5月,市人大代表、綦江区三角镇党委书记肖敏到该院视察立案信访工作,参观该院远程视频接访室以及诉讼服务中心,认为该院在诉讼服务便民利民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让群众真正感受到了“打官司方便”。积极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协商会,就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将人民法院纳入协税护税成员单位的建议》办理工作展开调研和协商。对此,该院与綦江地税局专门建立了法院办公室、执行局、民二庭、地税局征管科等相关部门参加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组,落实责任分工,强化沟通交流,形成了建立信息交换机制、确定工作联络员、扩增法院为协税护税成员单位等有关工作举措。 来源:綦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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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0.2015 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