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法院三项举措加强机关安保工作

19.10.2015  11:50
  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安保工作的通知》,为防止冲击法院,伤害法院干警事件发生,保证司法审判工作的有序开展,铁路法院采取多措施加强安保工作。

  一是提高安全意识。多年来,该院虽尚未发生过冲击伤害事件,但由于指定管辖案件的办理,案件数量明显增多,所涉纠纷矛盾较之以往明显增多,安保意识不能松懈,须时刻保持警惕。首先,院领导高度重视,从全院整体把握安保工作的建设,并定期或不定期对门卫、值庭、来访等安保工作进行检查。截止目前,共发现问题6处,均已及时整改;其次,提高安保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工作中多用心、多观察、多询问,将一切危险源头扼杀在萌芽中;第三,提高办案人员的安全意识,对可能存在极端情绪或者过激行为的当事人,提前做好预判,在会见当事人或者送达相关文书时,通知法警到办公区重点巡逻,切实保障自身的人身安全。

  二是加强安保宣传。为提高干警对机关安全、庭审安保的重视程度,该院将《通知》下发发送至相应工作人员,并在法警队队务会上组织学习,切实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强对当事人的安保宣传,在立案前、办案中、结案后等多个诉讼阶段,对当事人,尤其是矛盾纠纷较大或者对判决结果不满意的当事人进行安保宣传,使其明晰相应法律后果,提高其自觉性。

  三是完善安保措施。首先,完善来访登记制度,由警卫人员、保安人员对来访人员实名验证,并将来访事由、所找人员、身份信息等统一登记以备查阅,并由所找人员亲自接来访人员上楼。目前该院接待来访800余人次,来访登记有序进行;其次,加强庭审安保工作,尽管该院警力有限,但始终确保民事案件的每个庭审均有法警在场,防止突发事件。对涉案人员或者家属众多的民刑事案件,合理调配、临时抽派其他部门干警参与安保工作。对影响力较大的案件,及时协调,借调公安处警力确保庭审的有序进行;此外,对监控系统、防暴装备等安保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为机关安保提供硬件保障。 来源:重庆铁路运输法院 责任编辑:王学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