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法院“五坚持”推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
30.03.2015 12:32
本文来源: 法院
第一,坚持“质效并重”,加强审判基本职能。由于未成年人案件中大部分涉及家庭纠纷,为了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确保未成年人监护能够顺利履行,少年法庭将加强调解化解矛盾作为审判工作的重点。自少审庭成立两个月以来,已收案件102件,结案52件,其中调解35件,判决7件,撤诉10件。
第二,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做好审判延伸工作。未成年人工作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工作,审结案件只是其中一部分。在审判工作之外,积极发挥能动司法职能,联合我院内其他相关部门,建立与公、检、司、关工委及其他社会团体、企业等的沟通渠道,建立未成年人帮教平台,使未成年人在社会中得到更多关爱和完善自身的机会。
第三,坚持“探索创新”,寻求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帮扶新形式。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未成年人的不同年龄段的心理特点与过去都有很大不同。在审判工作中也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更适合现代青少年心理特征的工作方式。坚持以往已经取得良好效果的制度,例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引入心理咨询师制度、社区矫正套餐制度等,同时,创新使用的“婚姻家庭案件庭前问卷调查”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告知书”为未成年人得到周全的照顾和教育提供了依据,在审判工作的同时对监护人进行了普法教育。
第四,坚持“防治结合”,提高综合治理效果。在辖区内的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课,根据青少年好奇心重、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强的特点,在我院开展了模拟法庭活动,让未成年人亲自参与,亲身感受。在寒、暑假送法进社区,从各个角度各个层面各个时段提高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
第五,坚持“宣传调研”,突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特色。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找准“亮点”并加以宣传和推广,不断推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突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特色。 来源:南岸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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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2015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