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法院五项措施扎实开展清理积案专项活动
07.07.2015 13:24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认真梳理积案。由院审管办对全院积案进行认真梳理,登记造册,并定期对积案的类型、数量、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各案件承办人在活动中遇到重要情况和信息要及时报送审管办。凡一年以上未结案,由院长、纪检组长逐一对案件承办人进行谈话,承办人当面汇报原因及拟结案期限。
二是调整充实人员,实行案件分流。根据各业务部门人均未结案情况,适时调整充实人员,力求人案均衡,做到合理分配审判资源,有效利用审判资源。并根据各业务庭积案情况,适当进行案件分流,将未结案相对较多的业务庭应管辖的案件分流到积案相对较少的业务部门承办。业务庭内按类型案件进行分流,分人承办。
三是整合事务性工作,压缩审限。将各审判庭涉县外的诉讼保全事务分流出来,另行成立诉讼保全实施组集中办理,以减少审判庭的事务性工作,便于集中精力审判案件。同时加强审判流程管理,跟踪审限,限期结案。同时,压缩委托鉴定流程节点时限,加强鉴定跟踪催办,缩短鉴定耗用时间。
四是创新工作举措,提升执行兑现率。执行局制定单项工作方案,细化措施,讲究工作策略和方法,充分考虑执行的时机、地点、对象、条件,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执行方法。大力推行财产申报、搜查等行之有效的执行方法,提高执行效率和质量,尽最大限度提升执行兑现率。
五是深化多元化化解机制,争取支持和配合。利用好近年已建立的化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纠纷“四大”平台,强化人民调解的司法确认工作,邀请司法调解员进驻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及时主动向县委、人大汇报清理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适时通报积案清理情况,争取各界支持配合,确保清理活动的实际效果。 来源:丰都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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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2015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