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法院发挥审判职能督促依法行政
10.07.2015 11:30
本文来源: 法院
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行政审判工作态势,邀请代表委员视察监督工作,争取各方支持,排除领导过问、行政干涉等情况,减少行政审判阻力。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协调县政府将观摩行政诉讼庭审纳入依法行政轮训课程,实现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去年以来,专题汇报工作5次,组织观摩庭审9期450余人次,参加联席会议、应邀授课7次。
注重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与促进纠纷实质性解决相结合,严格把握“不能出庭”的情形判定,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强化纠纷多元化解,引入代表委员、专家学者、基层组织等第三方协调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去年以来,包括南川区副区长、丰都县副县长在内的61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75.3%,原告和解撤诉41件,实质化解率达50.6%。
建立定期通报分析机制。定期通报审判情况和态势分析,每年总结梳理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情况,结合具体案例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从拒绝履行法定职责、主要证据不足、程序违法或存在瑕疵、事实认定错误、显失公正等方面分析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败诉原因,由单纯的消极监督转变为事前指导和事后监督并重。武隆县政府收到《2014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后,由县长集体约谈全县26个乡镇、55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分析,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处理问题。
加强规范行政司法建议。由个案沟通向规范化指导转变,加强审判过程中对行政机关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的归纳整理,及时规范发出司法建议。2014年以来,共发出行政类司法建议5条,回应反馈率达100%,1-5月,向县政府发出《关于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建议》、《关于完善确定自然资源权属的集体讨论机制》等司法建议,得到县政府积极回应,并制定出台《武隆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等规章制度。 来源:武隆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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