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法院“四个务必”加强安保应急工作

31.10.2016  11:38
  为了维护正常的审判工作秩序,防止各类突发事件,南岸法院“四个务必”做好安全保卫、应急处置工作。

  一是务必强化安全保卫。南岸法院院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保卫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保卫理念,始终把安全保卫摆在工作的首要位置,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法警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院各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教育、督促、检查,促使全院干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安全保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务必加强隐患排查。南岸法院坚持“早发现、早控制”的工作原则,研究制定《应急事件处置实施意见》、《安全保卫工作规定》等,针对审判、执行、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节点进行集中梳理、排查。要求各庭室针对重大、敏感案件,采取判后答疑、判后接待、判后教育等措施,制定具体案件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预防力度,切实化解涉案矛盾。

  三是务必加强保卫措施。南岸法院实行巡查制度,采取分散与集中的方式,分别对审判区域、办公区域以及周边加强巡查。认真负责对待来访当事人,认真回答来访当事人询问,认真指引当事人开庭法庭。落实安检制度,对进入法院的来访当事人一律进行安全检查、身份证登记,严格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品进入办公区和审判场所。特别对刑事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加强对刑事被告人的押解、看管。

  四是务必强化责任落实。南岸法院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整改,明确责任到人。同时,将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到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的,给予相应奖励;对出现安全隐患拖延解决的,给予相应处理,将安全保卫工作与各庭室工作业绩、干警个人业绩、优先评先评优挂钩,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来源:南岸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