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法院四举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02.07.2015  11:27
  为充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巫山县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公正、高效地审理好妇女儿童维权案件,使涉案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依法保障。  

  一是开通绿色诉讼通道,对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给予尽快立案登记。针对来访妇女法律知识欠缺,文化水平不一的特点,立案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对于经济特别困难或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妇女儿童,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及时提供法律帮助。  

  二是始终将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对强奸等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坚持从快从重予以有力打击,充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利。同时,对于女性犯罪及未成年犯罪坚持“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是以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第一要务,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及时审理好妇女、儿童维权的民事案件。如离婚案件中,充分考虑女方对婚姻的态度,无过错的提前下,在小孩抚养、财产分割、住房分配、经济帮助等方面注重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交通肇事、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中,做到调判结合,最大限度地保障合法权益;赡养、抚养纠纷案件,则采取巡回审理,宣讲法律、批评教育,缓减免诉讼费,定期回访等。  

  四是利用案件巡回审理及“3•8妇女节”、“6•1儿童节”和“12•4法制宣传日”、“送法下乡”等活动时机,组织法官走上街头、深入农村,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 来源:巫山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