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法院四措并举助力劳动争议纠纷化解
04.11.2015 14:01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坚持依法审理,平等保护双方权益。该院审理的劳动争议纠纷类型主要为劳动合同纠纷、社会保险纠纷等。该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处理,不无原则迁就,对不合理的诉求依法驳回。对于企业严重损害劳动者利益的行为,如克扣工资、回避法定义务等,坚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快审快结。对涉及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因裁员等产生的劳动争议纠纷,依法审慎处理、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力求在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的前提下,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是坚持调解优先,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坚持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工作的“用心”、“细心”、“耐心”的基本原则。该庭要求案件承办法官要主动调解,积极调解,不断提高调解的方法和技巧,细心观察当事人的心理,认真寻找当事人争议焦点,准确把握当事人心理预期,再通过细致耐心的讲法说理,善意地告知当事人相应的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使得双方当事人达到“双赢”得效果。在调解不能的情况下及时开庭审理,最大程度的做到案结事了。
三是发挥司法建议功能,加强劳务普法宣传。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该院及时向相关企业、职能管理部门等发出司法建议,促进企业“亡羊补牢”,规范用工制度,健全劳动合同执行机制。积极开展劳动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活动,组织企业旁听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以案释法;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有针对性的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增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规范劳资关系,查堵制度漏洞,规范用工市场。
四是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对一般性劳动争议群体纠纷案件,该院主动与企业所在地党委、政府取得联系,争取支持配合。对于重大和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劳动争议案件,及时向本级人大、党委、政府汇报,接受监督与指导,确保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最优化。另外,加强与仲裁程序的衔接,强化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沟通,做到仲裁与诉讼的裁判统一,提升劳动争议纠纷解决的公正性。 来源:黔江区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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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2015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