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法院四措施优化诉讼代理人执业环境

04.11.2015  11:45
  一是加强交流研讨。不定期召开法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构建良性互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交流会,研究探讨如何建立法官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之间互相理解、彼此尊重的健康关系、构建更加和谐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分析经济新常态下法官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如何共同化解诉讼案件及涉诉信访案件矛盾纠纷,深化共识,共谋对策。

  二是拓宽沟通平台。定期召开案件分析会、座谈交流会等,共同探讨疑难复杂案件,研究矛盾纠纷化解措施,实现由“单兵作战”到“协同作战”的转变。通过多种形式的沟通交流,建立法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良性互动长效机制,共同提高业务能力,有效化解涉诉矛盾纠纷。

  三是强化监督约束。聘请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廉政监督员,通过问卷调查、座谈发言等形式,公开评议法院干警司法作风,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法院定期向司法局、律师协会通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代理活动中的相关情况,提出相关建议,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共同提升职业素养,塑造良好形象。

  四是优化执业环境。从保障阅卷权、完善日常沟通机制、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健全执业情况通报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议,召开座谈会,征求辖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总结,完善相关规定,严格贯彻落实,切实保障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权益,优化执业环境。 来源:丰都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