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法院:“四步走”办好代表委员意见建议
27.05.2015 13:53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及时部署。在收到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后,及时梳理、迅速行动,明确由一把手亲自牵头,各业务条线分管领导包片负责,各责任科室具体办理的工作体系,为意见建议的顺利办理奠定组织基础。该院已出台《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强化联络工作。
二是征求意见。坚持“走下去”“请上来”的原则,“走下去”与代表面对面交流,充分了解具体情况,准确把握提意见建议的意图,拟定落实方案;在意见建议办理落实过程中,适时将代表委员“请上来”,座谈、交流、征求意见。2015年以来,该院6位党组成员分别带领各自分管条线庭室负责人,与代表委员开展面对面活动16次,召开座谈会7次。
三是注重回复。通过书面回复或电话回访等形式,按时给代表寄送意见建议办理回复,在寄出回复七日内与代表委员电话沟通核实收到建议办理回复与否,并及时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情况的意见,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责任人进一步研究落实方案,改进措施,再次给予回复直至满意。2015年以来,该院寄出各类意见建议办理10条,收到反馈16条。
四是适时汇报。为保证意见建议办理时效性,加大代表委员对建议督办力度,在意见建议办理过程中和办理完毕后适时召开办理工作汇报会。积极向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汇报工作情况,积极向代表委员当面汇报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自觉接受监督。2015年以来,该院主动将执行专项行动、立案登记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向人大政协进行了汇报,向代表委员当面汇报意见建议情况15次。 来源:巫溪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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