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法院四项措施 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06.03.2015 13:12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次工作通报会,向县人大和县政协汇报法院工作;按月向县人大、政协报送《法院重点工作专报》,不定期报送《法院工作简报》,及时通报重大案件的审理、执行情况;积极配合县人大、政协开展专题调研,争取人大、政协对法院工作的支持。2014年,该院召开工作通报会6次,报送《法院工作简报》、《法院重点工作专报》51篇,配合开展专题调研6次。
二是坚持分片定点走访。完善常态化联络机制,院领导和各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可以采取“一对一”进家门走访、小范围办公室交流、会议室座谈等方式,分片区定点联系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广泛征求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014年,该院共走访代表、委员103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6条。
三是积极邀请监督案件。在审理重大案件或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时,积极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并专门设置代表、委员旁听席,发放意见征求表,听取其对改进庭审工作的建议;邀请代表、委员监督重大执行案件的执行过程,确保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2014年,该院共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83人次,见证执行21人次。
四是及时反馈办理情况。按照“专人负责、领导批办、及时转办、督促催办、及时上报”的原则,对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及对个案的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统一由院政治处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和反馈。2014年,该院共办理和回复人大代表建议16件,办理建议的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来源:潼南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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