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区法院四项措施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

26.05.2015  13:52
  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沙坪坝法院高度重视,深入调查研究,从四方面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领导等任副组长的立案登记制改革领导小组,院长深入立案庭统筹协调、督导,实现“一把手”亲抓立案登记制。及时将市高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会议精神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各方的支持。

  二是积极学习培训。分管领导及时组织立案庭等部门干警认真学习最高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组织参加学习全国、全市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并在部门间展开讨论,分析改革重难点。目前组织干警参加交流讨论会5次,观摩学习3次。

  三是优化立案流程。在立案服务大厅增设立案登记窗口1个、录入员1名,积极应对因改革带来的立案量激增,确保能够在2日内完成立案、录入、打印文书、盖章、扫描、上传、打印卷壳、装订卷壳以及移送电子、纸质卷宗等工作。规范立案登记办理流程,立案登记窗口在接收立案材料后,仅审查是否符合登记立案的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并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对不能当场判断是否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法律规定期限内不能判定的,应当先行立案。立案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应当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应当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报刊、网络以及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积极向社会宣传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精神和具体举措。组织干警开展“三进活动”,深入社区、企业、校园进行立案登记制等工作的引导。实施立案登记制首日我院共立案106件。 来源:沙坪坝区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