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法院: 强化干警责任意识充当特殊群体 “保护神”
30.12.2014 14:02
本文来源: 法院
1、开展关注老年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员的权益保护活动。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通绿色诉讼通道,实行上门立案、巡回审理、就近开庭,方便当事人诉讼;同时,针对确有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员依法给予缓、减、免交诉讼费和执行费,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以人民法庭为载体成立巡回审判庭,不定期深入社区、村镇、敬老院等开展送法活动,通过解答现场法律咨询、讲法制课、至案发地就案开庭宣传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当事人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
2、开展关注妇女儿童案件,强化依法维权意识活动。法院在民事审判一庭内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该合议庭由审判经验丰富的女法官和在县妇联工作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及时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婚姻家庭案件。通过庭审、裁判文书等形式,对婚姻家庭领域中实施家庭暴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儿童等损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反法律何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给予否定评价。
3、积极开展“法官进校园”活动。通过到学校开展法制讲座,增强少年儿童的法律意识,提高少年儿童利用法律维权的自觉性。同时法院对青少年犯罪案件确定由专人审理,以便更好地掌握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结合审判进行法制教育,来起到帮教作用。同时,为凸显案件的代表性、增强学生们的参与度,志愿服务队还将在本县中学各组织一次模拟法庭。其中,审判长、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被告人、法警等角色由法院的志愿者担任,公诉人、辩护人、书记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等角色由学生担任,为原汁原味地呈现真实庭审的情况。 来源:巫山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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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2014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