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法院“强、简、快、严”大力推进小额诉讼工作
24.04.2017 20:10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强”字当头,打牢适用根基。召开小额诉讼工作推进会,释明小额诉讼对缓解人案矛盾、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办案效率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增强法官程序适用意识。优化速裁团队人员配置,形成2名员额法官各带2名非员额法官的“六审三书”审判团队。出台《小额诉讼程序操作指南》,提升小额诉讼程序的可操作性,引导办案团队精准适用。
二是“简”字用招,节约司法资源。坚持随机为主、指定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明确1名法官助理负责案件繁简分流,将小额诉讼等速裁案件快速分流至速裁团队。推行“小集中送达”机制,即在团队内部明确1名书记员和1名驾驶员实施专职集约送达,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实行简易送达为主、上门送达为辅,1至3月共通过电话、微信等简易送达方式由当事人上门领取法律文书案件达76件,占全部小额诉讼案件的64%。落实“送达、调解”同步实施,共送达调解案件44件,助力1至3月小额诉讼案件调撤率达80%。简化文书制作,采用令状式裁判文书,简约载明当事人基本情况、原告诉讼请求、案件基本事实和法院裁判主文,提升文书制作效率。
三是“快”字着力,提升审判效率。明确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立案及移送工作一般当日完成;1至2日实现送达,最迟不得超过7日;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7日,答辩期间不超过15日,当事人自愿放弃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间的,可当即排期开庭,并原则上进行当庭宣判;非员额法官裁判文书审批当日完成,书记员在1-2日内送达完成,并在1-2日内结案归档。对因当事人下落不明,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由速裁团队实行“一站式”审理,而不再移送其他业务团队,减少移送环节,节约审理时间。
四是“严”字为本,保障案件质量。建立速裁案件虚假诉讼识别机制,一旦发现存在虚假诉讼倾向的案件,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对可能造成严重影响而又无法查实为虚假诉讼的,提请公安机关介入侦查,严防小额诉讼高效性可能带来的虚假诉讼问题。常态质效分析,将小额诉讼情况列入月度、季度、年度质效分析报告专题编写,在质效分析会上对适用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督促责任部门改进工作。综合业绩评估,将小额诉讼案件质效、审判任务、综合考评、民主测评纳入评估范畴,按照4:4:1:1的比例予以量化计算、分类评估。严格执行《瑕疵、错案责任追究管理规定》,对出现瑕疵、错误案件的,严肃追究责任。 来源:秀山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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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4.2017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