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法院扎实推进“重庆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建设试点

12.09.2016  13:04
  黔江区法院自开展“重庆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以来,严格落实各项任务,优化审执工作细节,升级律师诉讼服务,不断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

  一是建立专属服务机制。设置律师凭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可免安检的新访客系统,落实律师代理诉讼“绿色通道”。设置律师工作室,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为律师办公、办案或休息提供方便舒适的空间。设置档案查询专门窗口,方便律师查阅、复制诉讼档案。设置重庆法院网、门户网站等二维码,方便律师开展网上诉讼服务。2014年以来,律师免安检进入法院6000余人次,查阅并免费复制案卷材料3万余页。

  二是优化诉讼服务细节。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细则》,改进司法细节,保障律师权益。充分保障律师在诉讼中的知情权、阅卷权和申请调查取证权,及时告知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受理并安排律师阅卷,及时审查律师提交的诉讼申请材料并出具收据。案件开庭排期时注重征求律师意见,合理安排或调整开庭时间,案件审理时注重认真听取律师发言,充分吸纳律师代理或辩护意见。与律协分会共同选定2名律师,扎实推进律师申请调查令工作,发出1份律师调查令。

  三是健全沟通联系机制。落实法院、司法局、律师协会三方联系机制,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律协分会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议机制的意见》,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推动法官律师良性互动,实现信息共享。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司法为民意见箱,广泛征集律师意见建议。2014年以来,收集律师关于停车、受理通知书、证据材料收据等10余条建议,组织召开律师座谈会9次。

  四是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加强与区司法局的信息联络共享,由区司法局每年公布《执业律师名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单》。严格规制律师代理行为,加强违规代理治理,联合司法局、公安局对律师违规执业、非律师以律师名义招揽业务或冒充律师从事诉讼代理行为进行查处,严格审查公民代理行为。实行法官、律师双向评价,定期梳理法官对律师执业行为评价,向司法局发出通报或发出司法建议,定期听取司法局、律协对法官司法作风的评价意见,严格纳入法官业绩考核。 来源:黔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