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法院把好“四关”扎实推动人民陪审工作
02.06.2015 17:18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把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关。通过《酉阳报》等平台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在具体操作上,法院政治处干警会同社区干部、派出所民警,实地走访考察每位候选人,确保考察对象符合履职条件。今年以来,增选62名人民陪审员,其中,75%的人员具有专科以上学历,36人为中共党员, 27人来自基层街道、社区、村委会,15人来自各机关单位,6人为教师,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86名,人民陪审员与法官数量之比达1.3:1,顺利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二是把好人民陪审员管理关。制定了《人民陪审员选任细则》、《人民陪审员业绩档案规定》、《人民陪审员考核办法》和《人民陪审员评议办法》等规定,在政治处成立了人民陪审员管理科,抽调2名同志专门负责人民陪审员日常管理工作。为避免出现陪审员参与审理不平衡等现象,对一般案件采用“随机抽取”方式安排人民陪审员,对特殊案件则“因案制宜、据实安排”。如在审理未成年年人犯罪案件中,通知具有教师身份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在审理涉及女性犯罪案件中,则通知妇联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
三是把好人民陪审员能力关。制定《人民陪审员培训方案》,规定每年对陪审员进行专题培训不少于4次,通过集中授课、庭审观摩、座谈交流,增强其法律适用和群众工作能力。建立人民陪审员业绩档案,把参加培训、参审案件数、业务素质和庭审礼仪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上岗培训,对所有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7天岗前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后才任命上岗;实行以案培训,主审法官以案释法,结合参审案件为人民陪审员讲解庭审程序和庭审技巧,提高陪审员的程序意识和庭审能力。培训工作注重由理论知识向实践能力转变、由单一学习向多载体学习方式转变、由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转变。
四是把好陪审员考核激励关。对人民陪审员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工作由政治处会同各业务庭、人民法庭进行。考核内容包括陪审案件的数量、出庭率、陪审能力、审判作风和参加培训情况等方面。考核结果作为对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和奖励的依据。每年年终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交流会,对优秀的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完善退出机制,对长期不能履职的,依法免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陪审员的陪审案件数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统计报政治处,按照标准及时向人民陪审员发放补助,激发其工作活力,保证人民陪审员充分履职。 来源:酉阳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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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2015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