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法院持之以恒推进便民诉讼网络建设
17.06.2016 21:52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坚持需求导向健全网络。完善便民诉讼网络站点设置,优化便民网络,调整充实便民诉讼联络员,确定31名便民诉讼联络骨干,聘任488名便民诉讼联络员。建立5个便民诉讼示范站、点,制作统一的标牌标识,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拨付专项经费强化示范站、点的日常维护。在一些重点单位新建便民诉讼联系点,进一步完善便民诉讼联系范围,在区消费者协会、交巡警支队、妇联等单位增设行业便民诉讼联络点。
二是坚持严格管理促进规范。进一步明确便民诉讼站(点)员的管理职责,由民一庭负责全院便民诉讼网络建设的指导工作,各人民法庭负责本辖区街镇便民诉讼站(点)员的管理工作,各庭在审判人员中指定一人担任便民诉讼站点第一负责人。建立“双台帐式”工作管理模式,要求便民诉讼联络员按照市高法院统一制定的《便民诉讼工作日志》及时记录协助法院调查、通知、送达、诉讼保全、调解、执行、开展巡回审判、开展法治宣传等情况,各人民法庭和相关民事审判业务庭同时记录便民诉讼联络员协助法院工作情况,以此作为考核激励便民诉讼联络员的依据。
三是坚持多元解纷化解矛盾。在巩固道路交通事故、消费者权益、婚姻家庭等诉调对接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便民诉讼联络员普及法律知识、调处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今年以来,便民诉讼联络员协助法院送达120余次,协助调解100余次,协助执行6次,协助开展巡回审判22次,协助开展法治宣传5次。 来源:綦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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