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法院注重“三个作用”强化基层法制宣传力度
18.11.2015 12:04
本文来源: 法院
积极发挥媒体宣传作用
一是主动与媒体沟通,积极策划重点报道和专题新闻宣传,对于值得推广的亮点等题材加以整合,增强报道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始终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抓住典型案例和法官典型事迹,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组织好日常性的报道工作,通过文字、图片、影视等多种形式,使社会了解法院,进而理解法院,支持法院工作,为公正司法营造宽松的外部环境;三是积极利用网络媒体拓展法制宣传广度,形成多种载体齐头并进的宣传阵地,以法院微博、微信和官方网站为平台,满足群众多方面需求。
重视基层组织法律宣讲作用
坚持把办案过程当作宣传和普及法律的过程,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镇、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利用办讲座、送书籍、送法律资料等形式,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为他们答疑解惑,宣讲法律知识。通过巡回公开审理婚姻家庭、侵权责任事故、相邻权纠纷等多发易发民事案件及典型案例进行现场说法,吸引群众参与,扩大法律影响。5个人民法庭积极发挥服务群众前沿阵地作用,把立案、送达、调解等工作放到田间地头、村落院坝。同时通过与基层单位组织、社区管理组织等交流沟通和法制宣传,调动了基层组织参与协助调处纠纷的积极性。
强化“公众开放”透明作用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学生等到法院进行参观,向参观代表们介绍法院文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审判法庭建设和立案、审判、执行等审判流程内容,使代表们“零”距离了解司法,感受法院文化,对法院工作实施监督,对重大案件邀请旁听庭审,及时接受监督,征求其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今年以来,共开展了“公众开放日”活动3次,共邀请社会各界人士100余人走进法院了解法院,收集意见和建议100余条,发放各类资料300多份。通过敞开法院大门,提升了法院的亲和力和公信力,增强了法院工作的公开与透明。 来源:黔江区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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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2015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