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法院:积极创新引领审判资源结构性调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推动审判资源结构性调整,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城口法院积极谋划、主动作为,不断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完善和落实司法责任制,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开展法院工作。
2016年第一季度,根据钱锋院长的讲话要求,城口法院已全面启动审判资源结构性调整工作。结合案件结构和人案资源等实际情况,城口法院探索实施“大胆创新,稳妥推进”的结构性调整路线。
一是科学布局,全面规划调整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全院干警大会和部门会议,制定审判资源结构性调整方案,划分各阶段任务,制定部门调整计划,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调整工作科学谋划、有序开展。重视摸底排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准确性,由党组成员、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分别对各人民法庭和机关庭室进行详细摸底调查,摸清案件结构、人财物资源分配情况,注重收集整理在审判资源结构性调整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例如案多人少问题、调整的集约性与灵活性矛盾等,并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拟定详细的解决方案。
二是集中行使,优化审判资源。针对审判辅助事务和简单审判事务,通过集中行使的方式,达到优化审判资源、促进结构调整的效果。全面升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司法需求。将保全、先予执行等工作归口执行局集中办理,减少审判部门事务性工作。提高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的适用率,有效组合人员、用活程序,创新思路,全面提高审执效率。在审判事务分工与审判人员配置上坚持灵活性原则,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效率化、准确化、规范化发展。
三是繁简分流,细化审判业务。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快速处理简单案件,精准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探索建立简易案件集中办理机制,高效办理案情简单、争议较小、标的额较小、易于调解的简易案件,实现简案快办,释放出一部分审判力量专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例如,先由立案庭对案件进行初步分类,对筛选的简单案件组织调解,减轻审判部门的工作量。
四是沟通协调,用活外部资源。建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满足社会司法需求。灵活运用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法院的引导作用,积极调动人民群众、基层组织的社会力量,打造多元立体的诉调对接平台。坚持党委领导,争取政府支持,加强与检察院、公安部门、司法局、等单位的联动,共同提升司法效率和执法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加快解决从事审判辅助事务的聘用制人员财政保障问题,调动聘用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来源:城口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