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法院稳妥推进三项改革增强审执工作内动力
23.11.2017 15:58
本文来源: 法院
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该院于2014年12月被确定为重庆市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法院以来,坚持突出改革重点,完善分类管理,将法院工作人员划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于2015年11月选任首批员额法官37名,占政法编制数的29%、原法官人数的49.33%。强化责任落实,规范运行机制,制定司法责任制文件19个,全面落实“谁审理、谁裁判、谁签发、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员额法官2016年人均办案226件,并于2015年8月出台《院庭长带头办案促进司法责任制落实暂行办法》,截至2017年10月院庭长共办案12329件,以带头办案的示范机制促进全员新常态下的办案攻坚。有序推进定岗分流,探索推进分类管理后的业绩评价,制定《法院工作人员业绩评估办法》,促进审执工作。试点以来共审执结案件16832件、同比增长28.25%,平均办案周期缩短9.23%。
创新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该院自2015年4月被确定为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以来,实施“1+7”的改革设计(即1个框架方案、7项配套制度),明确提出“队伍正规化、参审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公信可量化”的目标思路,创新推行事实认定“两单制”、庭审评议“两段制”、工作评价“两表制”,试点以来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975件、服判息诉率92.28%、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31.24%、履职行为规范率88.67%。积极推行大合议庭审理机制,扩大大合议庭案件范围,并明确规定3名以上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大合议庭审理的适用条件,试点以来采用大合议庭审理案件39件(其中,刑事案件21件、民商事案件18件),如杨某诉龚某离婚纠纷一案,双方积怨七年、矛盾激烈,并衍伸出重婚罪、扶养费纠纷等刑事自诉和其他民事案件,通过“1+4”的大合议庭模式审理,厘清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子女抚养等情况,并以此为基础开展情感化调解,最终调解结案。
统筹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该院于2016年5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以来,落实“裁判理念人性化、审判流程制度化、审判队伍专业化、工作力量联动化、审判场所情景化、管理机制规范化、审判公信可量化”的“七大举措”,组建以区级、乡镇层面家事纠纷调处室为载体的“两张网络”,创新推行《家事审判辅助人员履职一本通》、《家事案件当事人申报一本通》“两本通”制度等,努力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试点以来共受理家事案件3552件,审结3332件,审结率93.81%,服判息诉率99.45%。 来源:梁平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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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1.2017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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