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法院突出“三性”加强人民法庭队伍建设
20.01.2015 19:04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人员配置突出“科学性”。该院坚持科学配置人民法庭中干和法官,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官担任人民法庭庭长、副庭长,安排富有法律实务经验、熟悉社情民意、善做群众工作的法官到人民法庭工作,人民法庭年龄结构、能力水平动态满足了人民法庭工作的需要。15名庭长、副庭长平均年龄40岁,审判经历丰富,均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行政庭派驻干警审理该院五法庭辖区内的行政案件,审管办派驻2人负责该庭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法警队派驻8人、监察室派驻1人到该庭工作。实行轮岗交流制度,在征求干警意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干警到人民法庭轮岗的期限,各项保障向人民法庭适度倾斜,确保干警愿意到法庭工作、更多到法庭工作。
二是人才培养突出“专业性”。该院深入落实青年法官导师制度,25名导师结对指导青年法官27名,提升青年法官法律业务素质和庭审业务水平,增强青年法官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深入实施青年法官一线磨砺计划,强化轮岗交流,提升业务水平。加强人民法庭干警业务培训。2014年以来,人民法庭干警参加各类教育培训100多人次。深入推进人民法庭裁判文书校评工作,及时发现、交流裁判文书制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提升法庭干警的业务水平。
三是作风廉政突出“严格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八严禁”和“十二不准”等作风要求,以纪律作风、庭审作风为重点,开展人民法庭作风建设专项督察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四个一律”等规定,畅通各界监督渠道,发挥好廉政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严格落实法庭干警驻庭和考勤值班制度,节假日法庭干警轮流值班。扎实开展案件回访、巡查督察工作,强化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切实提升服务意识和水平。2014年以来,该院人民法庭无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来源:綦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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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015 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