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全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8.03.2017  03:02

  3月27日,民政部召开全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救助和托养机构全面检查整改工作。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重庆市民政局采取三项措施,紧急部署救助管理机构及站外托养机构检查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救助站内管理。要求全市各区县民政局全面自查本地区救助机构内照料情况,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定时检查、24小时值班、定时巡查等工作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站内工作人员教育,树立周到、耐心、视求助人为亲人的服务理念。

  二是开展托养机构检查。按照《民政部流浪乞讨人员机构托养工作指南》标准,对现有托养机构进行重新评估,对福利院、儿童院、精神病院的承接资质、设施条件、服务质量、安全管理、招投标程序、经费来源和标准等进行详细排查。各区县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建立和落实定时巡检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符合托养条件的要立即终止,妥善安置托养人员。

  三是强化救助信息管理。完善救助信息管理档案,及时、准确录入受助人员救助信息和托养服务情况,疑难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全国救助寻亲网。对本地滞留人员开展寻亲服务,与《今日头条》栏目合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手机报等媒体平台,定时发布寻亲公告。 (社会事务处 宣传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