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委发布消费警示 使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要当心

07.05.2015  08:42

重庆晨报讯 记者 周意立 昨日,市商委发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相关消费警示。市商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12年11月1日起,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开始实施(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是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经营行为的一部部门规章。

从2014年7月起,市商委通过12312接到针对商业预付卡的投诉增长较多。2014年为96件,2015年一季度为52件。其中绝大多数在美容美发行业。而重庆卓艺美容美发有限公司、重庆祥瑞美容美发有限公司、味道重庆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震轩美容美发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和“格调造型”的不诚信经营则成为典型。

针对存在的相关风险,市商委提醒消费者:首先办卡前应充分了解经营者信息。其次,办卡金额不能过大。《管理办法》规定: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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