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消防三大举措积极推动市政消火栓建设

20.10.2016  12:31
   本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对辖区消防水源的管理,加快推进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完善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保养、运行机制,实现市政消火栓建成率、完好率均达到100%,2016年以来,重庆石柱县公安消防大队联合城建、供水等部门采取“三大措施”积极做好市政消火栓建设及维护管理工作。
  全面普查,找准问题所在
  通过前期的普查工作,发现了不少问题。市政消火栓建设滞后,城市新建未能和市政道路同步建设;县城部分街道、居民区设置数量达不到国家消防设计规范的要求;郊区路段消火栓太少,甚至存在供水盲区,一旦发生大面积火灾,对火灾扑救工作势必会带来一定影响,易造成严重后果。
  规格型号不统一,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现有市政消火栓中,有部分存在质量不过关,阀门的尺寸不够精确,专用消火栓扳手开阀困难等问题。消火栓的材质有好有坏,厚薄、轻重不一,消火栓的建设质量也参差不齐,给使用带来诸多不便。
  管理维护不到位,损坏情况时有发生。从普查中发现,的损坏情况包括消火栓无水、锈蚀、被埋压、压力不足、接口损坏、部件丢失破损、漏水等一系列问题,对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
  研究对策,出台相关规定
  石柱县消防大队提请政府出台了《全县市政消火栓新增与维护方案》,制定了市政消火栓建设两年规划,明确了各县级部门相关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的总体要求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协调解决、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抓紧抓好以市政消火栓建设为重点的城县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同时,方案还建立完善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投资、管理、维护、使用的制度体系和协调机制。
  此外,大队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本辖区消防水源状况进行一次调查评估,并形成专题报告报当地政府,督促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当地消防水源建设和维护,以适应灭火救援任务需要。
  积极推动,提供技术支撑
  发动负责本级供水的部门,立即对公安消防部门检查中发现缺少零部件的消火栓进行修复,对无水压或水压不足的消火栓查明原因进行维护,确保市政消防设施完整好用;严格落实法律规定要求,确保市政消火栓在城市道路建设中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对新建、郊区、园区等道路缺少消火栓、未设置消防栓的要尽快按规划要求进行增设,做到还清“旧帐”、不欠“新帐”。
  建议城建、供水等部门和单位加强对公共消防设施的监管力度,对圈占、埋压消火栓、人为破坏公共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宣传、供水、消防等单位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市政消防设施的宣传力度,树立人人爱护、关心公共消防设施的良好意识,切实发挥人民群众在公共消防设施管理中的监督作用。
  当前,全县2016年度新增及维修共118个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和整改工作已进入尾声,下阶段,大队将组织城建、供水等部门集中进行检查验收。(审核人:弋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