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总队部署开展“缅怀消防英烈”主题活动
01.04.2016 01:00
本文来源: 消防网
一、丰富活动形式。紧紧围绕铸造忠诚警魂,将“缅怀消防英烈”主题活动,作为“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官兵到驻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烈士陵园、英雄纪念广场、革命旧址等场所,通过祭扫烈士墓、瞻仰革命烈士雕塑、集体宣誓、种植纪念树等形式,表达敬意、寄托哀思。依托公安部网站、中国公安信息网内网主页“2016清明·缅怀公安英烈”专栏开展网上祭奠活动,通过“献花”、留言、上传怀念文章等形式,追忆牺牲战友、传承英烈精神。通过在队史馆、纪念馆、陈列馆等场所,以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入警誓词、重温消防队史等形式,引导官兵弘扬革命传统,忠诚履行职责使命。要大力宣讲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以及公安部党委关心关爱消防官兵、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等重大改革决策部署,并采取召开座谈会、邀请英模作报告、组织主题党(团)日活动、观看革命题材电影、阅读红色经典书目等活动形式,深入进行革命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二、关爱英烈遗属。牢固树立从优待警、以警为本理念,精心谋划和落实好走访慰问活动,积极向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汇报,邀请党政和公安机关领导带队,会同地方部门共同组织走访慰问,通过上门看望、发放慰问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送温暖献爱心,传送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针对本地区、本单位消防英烈遗属家庭生活存在的具体困难问题,确定专人负责、设立定期联络制度,确保及时掌握英烈遗属思想状况、家庭情况和生活现状。有针对性地制定关怀、帮扶措施,组织开展生活困难英烈遗属、因公负伤官兵、患职业重病官兵帮扶工作,重点帮助解决英烈及因公伤残、特困官兵家属、子女就业、提供廉租房公租房、子女入学并减免学杂费、官兵及家属医药费等现实困难。
三、深入宣传报道。在清明节期间组织本地主要媒体、微博微信等,同步组织开展“缅怀消防英烈”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树立消防部队良好形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介深入报道消防英烈感人事迹,采取专题展览、烈士英雄事迹宣讲、英烈同事和遗属访谈、经典消防英烈影视作品展播、组织创作文艺作品等形式,大力宣传英烈事迹、弘扬英烈精神。充分运用营区黑板报、宣传橱窗等,深情追忆消防英烈工作和生活的点点滴滴、感天动地的英雄壮举,表达对英烈的无限追思和深切怀念,在部队内部营造浓厚的“缅怀消防英烈”、做新一代革命军人的氛围。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通过上传英烈视频照片、战友和家属深情回忆等形式,真实展示消防官兵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的巨大牺牲和奉献,弘扬消防正能量。要积极参与到公安机关组织的“缅怀公安英烈”主题宣传报道工作中去,借助力量,积极投稿宣传消防英烈,不断扩大传播覆盖范围和社会影响,增进社会各界对消防工作和消防队伍的重视、理解和支持。(审核人:陈维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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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2016 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