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消防支队“四项举措”纵深推进农村冬防工作
19.02.2016 12:11
本文来源: 消防网
一、加大派出所指导力度。支队根据各基层公安派出所点多面广、贴近群众等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检查监督作用,利用派出所熟悉辖区情况等特点,采取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定期开展火灾隐患督察等工作,重点加强对边、散、远、小的农村大院、乡镇重点单位(企业)、重点村组等场所的检查力度,在监督和管理上采取特别“关照”措施,坚决杜绝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推进宣传“七进”工作。支队要求各基层公安派出所在开展火灾督促等日常工作时,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消防知识,提高农村群众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防火能力,真正使消防工作通过基层民警能够深入到村、组、户。以消防宣传“七进”活动为依托,全面加强学校、社区、农村、家庭、企业、机关、网站的消防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期间,全区共在农村设立消防安全标语900余条,开展“消防宣传进村入户”活动500余次,培训群众20000人次。
三、强化火患整治工作。支队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镇街、各村(居)委会开展自查自纠,对人员较集中、存放可燃物较多,容易引发火灾的重点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切实提高农民群众防火安全意识,形成农村群防群治工作态势。支队还与当地派出所民警共同协作,加强对村民私拉、乱接电线,乱扔烟头、乱带火种,柴草乱堆乱放等整治清理,督促村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力争做到不放过一处火灾隐患,确保农村火灾形势持续稳定。自冬防以来,全区共派出农村场镇检查小组53个、300余人次,开展各类专项检查达30余次,发现火灾隐患500余处。
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能作用,严格督促各部门落实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农村消防工作任务和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防火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抓出成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镇街具体负责、农民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工作格局,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支队加大对农村水源和道路交通的熟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充分做好执勤战备工作。(审核人:陈维波)
本文来源: 消防网
19.02.2016 12:11